昨日,記者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根據國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廣東省財政廳、教育廳聯(lián)合印發(fā)通知,明確從2019年起建立全省學前教育和公辦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至此,廣東省建立了覆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含中職和普通高中)、高等教育(含高職和本科)的全學階生均撥款制度。
從2019年起,全省公辦幼兒園和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最低標準分別為300元和500元,2020年和2021年,各按每生每年100元的幅度逐年提高標準。公辦幼兒園包括教育部門、其他部門、地方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部隊、集體辦獨立幼兒園及附設幼兒班。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參照全省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給予經費補助,經費補助標準同全省公辦幼兒園年生均撥款標準一致。
為幫助全省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建立兩項生均撥款制度,省財政對欠發(fā)達地區(qū)分三檔按70%、50%、30%的比例予以補助。2019年,省財政共安排補助資金6億元。廣東省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的建立,提前1年達到國家關于制定區(qū)域內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的要求。